操作使用蒸汽发生器需要锅炉证吗?
锅炉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司炉从业技能的证明,也是为了保障锅炉运行安全。传统蒸汽锅炉是一种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有内胆,水容量大于30L,存在安全隐患,是特种设备之一。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蒸汽发生器也是热能转换热水或高温蒸汽的设备。国家规定水容量容积<30L,不属于特种设备,国家免监检。目前市面上蒸汽发生器产蒸汽的工作原理有2种,一种有内胆锅,本质也是蒸汽锅炉通过“储水-加热-水沸腾-出蒸汽”,我们叫前者为传统蒸汽发生器。一种是直流蒸汽,通过火排燃烧加热管路,水流雾化经过管路瞬间汽化,产生蒸汽,不存在储水的过程,模块化变频控制,我们叫后者为模块蒸汽发生器。
诺贝思蒸汽发生器储水容积小于30L,因此操作诺贝思蒸汽发生器不需要锅炉证!国家免检产品,芯片智能监控,也不需要人工值守,手机远程就能操控设备的运行,实时监控蒸汽温度压力等参数情况,科技改变生活,为工业生产节约人力和运行成本,同时也非常的便捷。